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意义理论符号现象学哲学符号学

发布时间:2024-04-19 19:38:28 来源:乐鱼彩票 作者:乐鱼官网最新版下载 点击量: 20次 字号:[ ]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人生活在意义世界中。自在的物世界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意义世界却是人类的意识与事物交会而开拓出来的,反过来,意义也造就了意识,意识是人类存在的根本原因和根本方式。这点极为重要,因为意识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立足点,是人区别与动物,或与人工智能体的根本点。

  动物是可能的意识载体,对他们的意识之研究至今太零碎,近年各种认知实验报告让有关讨论更为具体而紧迫。如果动物在某种程度上分享人的某些意义能力,那就可以证明人的这些意义能力是先天的,而不是经验学习所得,因此对动物心智研究的进展,不得不十分重视。

  人工智能是正在产生的另一种可能的“意识”,对此课题的前景我们只能乐观但谨慎地等待。为了不让讨论漫无边际,在讨论人的意识与世界的关系(例如讨论“意义共相”,讨论“符号升级”与“元符号”)时,或许会用笔者对人工智能的有限理解做对比。但是这个领域进展太快,任何预言都太冒险。

  现代之前,人的梦魇天敌是动物怪兽,现代化以后,人的噩梦是机器控制人类,为什么?他们身体能力上可能远超过人类(所以有蝙蝠侠、汽车变形金刚),在意义能力上却只能做人的奴隶,一旦它们获得人类的意义能力,世界就换了主人。幸好,至今为止,动物把所有时间用来觅食生殖,机器总得等待人来按按钮。

  这就是为什么讨论意识的构成是如此重要,因为它是人类脱离动物界的原因,也关系到人类的未来的诸种可能。在符号中展开的意义活动,不是一种自然活动,符号学的思考并不是为了解释自然,而是为了解释意识如何籍意义而存在于世。

  那么用什么来讨论意义的哲学呢?这样一门学科应当叫什么呢?它的目标是清晰的,名称却让人煞费踌躇。一名之立,却极为重要,它画出了与前贤思想的承继关系,也明确了这门学科在当代思想中的具体位置,不仅仅是一个可此可彼的说法或自我标榜,以下试讨论三种称呼的利弊。

  现代思想界有一系列学科,以意义为核心课题:分析哲学、心理学、认识论、认知学等。符号学则是其中最集中地处理意义产生、传送、解释、反馈各环节的学说。不过,“意义理论”(The Theory of Meaning)这个术语,一直是分析哲学的专门领域。风靡英美一个多世纪至今不衰的分析哲学,集中处理的是语言与逻辑,分析哲学中的“意义理论”实际上就是研究语言表述诸问题。所有的分析哲学家都在讨论“意义”,有的哲学史家把他们细分为“语义学派”,包括弗雷格、罗素、蒙塔古,以及“可能世界”诸论者;“基础学派”,包括戴维森、乔姆斯基、格赖斯、路易斯等;以及介于两派中间的蒯因、克里普克、维特根斯坦等。[1]但是语言分析哲学家讨论的,大都是命题语句(proposition)的意义,这种“意义”,只是符号学讨论的许多种“意义”中的一种。

  本文讨论的是广义的符号的意义,使用“意义理论”就容易产生误会。所以笔者不用此专门术语,而是一般地讨论关于意义的各种理论。语言分析哲学的“意义理论”当然极其重要,语言是人类的符号体系中最重要、最完善、最复杂的一个,在很多符号学家(例如索绪尔)看来,语言是人类其他符号体系的基础。洛特曼称之为“初始(primary)模塑体系”,其他符号体系是从中派生的。但是当皮尔斯的理据性理论成为符号学的基础,而且当“符用理据性”越来越占据我们的注意力后,当代符号学离语言分析模式渐行渐远。

  实际上分析哲学讨论的“意义理论”,之所以只盛行于英美,在欧陆应者寥寥,很大原因是英文的meaning一词,在法语和德语中很难找到对应词。这个词在西语中的歧出多义,给意义理论的发展平添很大的困难[2]。在英文中,meaning有“目的”的意图含义,significance则有“重要性”的评价含义,而sense这个词则有“感觉”的本能含义;法语中没有与英文meaning相当的词,但法语sens与signification的界限更为模糊。德文中的近义词歧义也相当严重,弗雷格(Gottlob Frege)的核心术语Bedeutung应当与英文什么词相当,引发了一个多世纪的争论。因为这是分析哲学的最重要概念,1970年,英国著名学术出版社,牛津的Blackwell,为如何翻译此词,召集英语世界的德国哲学研究者召开了一次专门的学术会议,争论激烈却议而未决。为避免理论及翻译中各说各话,最后竟然采取投票方式,决定在英文中妥协地共同译为meaning。[3]

  所有这些西语词与现代汉语词“意义”,不完全同义[4],应当说,现代汉语“意义”的岐解还少一些。最大众化的《互动百科》定义“意义”为:“意义是人对自然或社会事务的认识,是人给对象事物赋予的含义,是人类以符号形式传递和交流的精神内容”。[5]此定义用词不严谨,不够学术,但是在意义的产生(“人给对象事物赋予的含义”)、意义与符号的相互依存(人类以符号形式传递和交流的精神内容)、以及意义的本质(“精神内容”),这三个关键点上,倒是说得出乎意料地接近到位。海德格尔指出:“意义就其本质而言是相交共生的,是主客体的契合”[6]。笔者认为可以把意义定义为“意识与事物的关联方式”。

  符号学集中研究意义的产生和解释的,现象学关注意识是如何产生并“立义”的。这二者研究的实际上是同一个意义过程,只不过符号学更专注于意义,而现象学更专注于意识。由于专注点的不同,使符号学向形式论和方倾斜,而现象学以本体论和形而上学为主要的理论方向。但是它们的论域重叠如此之多,可以说,无法找到不讨论意识诸问题的符号学,也找不到不讨论意义诸问题的现象学(包括受现象学影响的阐释学与存在主义)。

  符号现象学这个思路,是皮尔斯奠定的,称之为“现象学”也是皮尔斯的用语。皮尔斯有时自称“显象学”(paneroscopy),据他说目的是避开现象学这个“黑格尔用语”。但是在皮尔斯的许多手稿中,依然用“现象学”(phenomenology)一词。皮尔斯的现象学,是符号学的哲学支撑,他从二十多岁哲学生涯开始时,就在符号学范围内思考现象学问题。皮尔斯明确声明:“就我所提出的现象学这门科学而言,它所研究的是现象的形式因素。”因此,皮尔斯的现象学是关于意义形式的理论。

  皮尔斯不知道的是,与他基本同时代的胡塞尔发展了一个体系更完备的现象学,而他到晚年才听说胡塞尔其人,在笔记中仅仅提到胡塞尔的名字。施皮格伯格说皮尔斯“很熟悉胡塞尔的逻辑学”(1998,p. 52),他没有提出文献根据。在皮尔斯晚年的笔记中,可以查到两次提到胡塞尔的名字(Peirce,1931-1958,vol. 4,p. 7;vol. 8,p. 189),对胡塞尔的学说却没有任何引用。[7]皮尔斯的现象学,是他的符号学体系的思辨基础,主要集中在所谓“三性”问题上,即现象是如何通过感知为意识所理解的。这的确是个典型的现象学问题,即如何处理事物的感性显现问题。只是皮尔斯的现象学与胡塞尔的现象学没有互相借鉴之处,两人的重点完全不同,可以说在现象学主流中,皮尔斯的现象学体系相当特殊。今日我们关于意义理论的哲学讨论,却无法孤立地处理二位开拓者的理论。笔者沿着皮尔斯思想的方向展开对意义形式的思考,也沿着胡塞尔的方向考量意向性与直观如何形成意识的本质。

  实际上二十世纪许多学者看到了符号学与现象学的紧密关系,从而致力于建立“符号现象学”这样一门学科。开其先河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梅洛-庞蒂的“生存符号学”;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在现象学传统中独开一系,他比胡塞尔更强调讨论意义问题;德里达的著作《声音与现象:胡塞尔现象学中的符号问题》对胡塞尔的符号理论提出了质疑。近年朝建立符号现象学努力的学者,有美国的拉尼根(Richard L Lanigan)、瑞典的索内松(Goran Sonesson)等,意大利的西尼(Carlo Sini)强调意义是“现象符号学”的根本问题,他称意义为“形式的内容”(the content of the form)[8]。但是至今学界并没有形成一个清晰的符号现象学学派,没有这样一个论辩体系,甚至未能清理出一个大家同意的基本论域。

  笔者认为,符号现象学应当如皮尔斯所考虑的那样,是符号学的奠基理论。今天我们关心这个问题,是从符号学(不是现象学)运动的已有成果出发,回顾并丰富皮尔斯的符号现象学。在个别问题上,皮尔斯的现象学,似乎与胡塞尔现象学有所分歧,实际上只是论域不同。符号现象学不应当有任何重写现象学的企图,也没有任何“反驳”胡塞尔的想法,只是设法更多地沿着皮尔斯的方向,开拓一个独立的领域。

  从胡塞尔开始,不少讨论符号的现象学者,强调区分事物与符号,因为他们把符号看作得到意义后,传送此意义所用的工具。胡塞尔认为符号是本质直观之后需要表达出来时才出现的,并非初始的,并不是意识获得的感知必然携带的。他认为“直观行为”与“符号行为”二者不同,取决于“对象究竟是单纯符号地,还是直观地,还是以混合的方式被表象”。(Sini,2009,p. 52)也就是说对象可以不借助符号被“表象”,这点恐怕是很值得质疑的。[9]

  反过来,他又提出“每个符号都是某种东西的符号,然而,并不是每个符号都具有一个含义,一个借助于符号而表达出来的意义”(胡塞尔,1998,p. 31)。根据“是否具有含义”,胡塞尔将“符号”分为两类:指号和表达。前者没有含义,“在指号意义上的符号不表达任何东西,如果它表达了什么,那么它便在完成指示作用的同时还完成了意指作用。”(胡塞尔,1998,p. 31)后者则是“作为有含义的符号”(胡塞尔,1998,p. 39)的“表达”。对胡塞尔这种区分有意义符号与无意义符号的论说,德里达的评语是点中要害的:“从本质上讲,不可能有无意义的符号,也不可能有无所指的能指”(1999,p. 20)。

  的确,没有不承载意义的符号,也没有无须符号承载的意义,把符号局限于再现,使符号的外延范围严重缩小,这是皮尔斯的符号现象学与胡塞尔现象学的最大分歧。而且,在某些具体例子中,会无法自圆其说。胡塞尔讨论过“蜡像”例子,他说乍一看,蜡像馆中蜡像(符号)与真人(事物)难以区别,他说:“一旦我们认识到这是一个错觉,情况就会相反” (1998,p. 491)。从符号学角度,在初始获义阶段,究竟“被解释成携带意义的感知”来自一个真人,或是来自一堆腊,其实无法分辨,在这个阶段,作为符号表现意义时,也无需分辨。只有如皮尔斯说要求的那样“累加符号行为”,做进一步探究(例如触摸真人与蜡像,或观察到神态僵硬),我们才会进入到深入一步的意义。

  但是,如果如胡塞尔之说,真人不是符号,只有蜡像(再现)才是符号,那就与艾柯的“符号撒谎论”命意正好相反。艾柯说:“撒谎理论的定义应当作为一般符号学的一个相当完备的程序”,他的理由是,“不能撒谎就不能说出线)。因此,艾柯也承认真假在符号表意的起始阶段是无法分清的,否则一切“伪装”都无从谈起,符号起作用,恰恰是因为它“可以为真”。因此,事物与媒介再现有什么区别,必须等意义活动累积对照才能辨明。哲学符号学关心意义的生成,而在以形式直观获取意义时,事物与符号无区别(因为在形式直观时,二者尚无从区别),在这个意义的出发点上,符号学与现象学的确很不相同。

  或许“哲学符号学”这样一个名称,比“符号现象学”更为切贴一些,也不容易引起误会。这里有几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上面已经再三说了,是为了避免与主流现象学产生过多的争论。哲学符号学并没有把自身置于现象学的对立面,很多观点和术语与现象学类似,在许多地方也依靠某些现象学者的观点。但是既然符号学的现象学与主流现象学不同,而且不同之点一清二楚,就应当在讨论一开始时就说明:符号现象学的目标,不是把胡塞尔现象学扩展到一个新的领域。

  第二个原因可能更重要,就是符号现象学的目的是为符号学本身正本清源。西方学者给符号学下的定义“符号学是对符号的研究”,在中文中是同词反。


乐鱼官网登录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