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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办)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

发布时间:2024-03-16 04:27:35 来源:乐鱼彩票 作者:乐鱼官网最新版下载 点击量: 51次 字号:[ ]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8年5月1日实施以来,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办)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构建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办)审批行为和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行为的管理,实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审批,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成立了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办)主任潘和胜为组长,有关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各分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本中心、各分中心及办事大厅各业务窗口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落实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中心理财监督小组,加强对中心财务的监管,切实发挥理财小组的作用。

  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属于中心综合处的业务范围,因此,我中心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预算与实际支出都列入中心的预算与支出,按相关制度予以保障。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分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行政许可、规划计划、招标投标、统计报告、财务管理、窗口规费、人事管理、廉政建设、文明创建、专项活动、举报投诉、工作动态等十五个类别进行政务信息公开,2008-2010年通过金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7条(其中:2008年度122条、2009年度77条、2010年98条),并及时公开2008年、2009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力求做到政务、财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真实、全面,形式多样、合理,范围全面,公开及时。同时,做好与114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程的信息对接工作,做到及时更新信息。做好市公开办交办的工作,积极配合市公开办做好在市政府办事大厅设置市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和依申请受理点。

  (一)公开形式。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办)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结合自身实际实施。“中心”和“分中心”均实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全程代理、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办)对审批业务的公开落实到各分中心和各部门办事窗口分别组织实施。中心管理事务的公开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办)组织实施,中心通过金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系统、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服务网、电子触摸屏、电子公示屏、公开栏等形式进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

  (二)公开内容。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在政务信息公开上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现有办公条件下,采取各种方式进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具体公开内容如下:

  1. 行政服务事项公开。一是收费公开。凡在市政府办事大厅设立窗口的部门(单位)的审批事项中,涉及到收费的项目,均制作成公示牌,置放于办事窗口。对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同时设置了收费举报电线。二是项目公开。办事大厅窗口审批的所有项目均印制成卡片式的办事须知,每个审批项目制作一个须知单,内容涉及申办事项、申办条件、申办依据、审批程序、承诺期限、需提交的材料、收费情况、咨询电话及投诉电话,均印制在办事须知上,方便群众办事。三是审批流程公开。中心将投资领域并联审批流程图在办事大厅墙上设立公示牌,公开审批流程。四是财务公开。为严格财务制度,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制定了《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办)加强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并对每月的资金使用情况在公示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五是网上公开。建立金华市行政审批服务网,通过网上公示行政审批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开服务中心基本情况,办事大厅许可项目,办事程序,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尤其是通过对金华市行政审批服务网的全面更新,实现了办理事项办件状态的实时公开,方便企业、群众及时查阅办理事项的进展情况。六是制度公开。制定《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制度》、《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制度》等制度,分别上墙公示。

  2. 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公开。一是制度公开。制订统一平台日常管理制度、统一平台工作职责及运行流程(试行)、招标公告发布管理暂行办法等,并予以上墙公示,并公开每日招标、采购项目、开标日程情况。二是信息公开。通过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报纸、电子屏、触摸屏等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并对中标情况进行公示。三是政策收费公开。通过触摸屏公示招投标(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开统一平台的基本情况,工作职责、业务规范;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四是自觉接受监督。设置监督岗,设立投诉箱、意见箱、举报箱,开设监督电话,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全省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市政府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专题会议明确由我中心承担网上审批分系统的建设及应用工作。中心于2009年初正式启动了项目建设工作。成立了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系统建设目标。会同市效能办印发了《金华市电子监察系统网上审批分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制定系统建设的具体实施计划。以点对点培训的方式,召开市电子监察网上审批分系统需求调研业务对接会,以确保行政审批事项调研信息的准确性。完成了网上审批系统建设的设计、开发、测试、安装、调试、专家验收和正式运行工作,完成了对40个部门(单位)、392项行政许可事项、32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政务公开和审批业务流程的定制工作;完成了对审批工作人员的业务操作轮训工作。现已有30个部门(单位)的360项行政许可事项、131项非行政许可事项纳入金华市电子监察系统网上审批分系统,实现了在线运行并与电子监察系统实时对接。网上审批系统于2010年1月正式运行以来,截至5月底已有11428项行政审批事项在网上审批办结。

  加强建章立制,制定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抓好制度的落实。

  (一)健全公开工作制度。2008年以来,中心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件的通知》、《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两个办法的通知》,制定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违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办法》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我中心在市政府办事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设置醒目标志,提供表格材料。以上查阅和受理场所,都通过多种渠道告知社会公众。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中心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

  (三)健全监督机制。为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和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实施监督管理,中心、各分中心均在办事大厅内设置审批监督岗、投诉电话、投诉信箱,现场接待群众的问题反映和投诉,及时调解申办人与窗口工作人员之间的纠纷,确保办事群众意见有处申诉,投诉有人受理。同时,中心设有监察室,负责重要投诉行为的查处。同时,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将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近年来,我中心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做了一些工作,有了一点成效,但还有许多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都还有欠缺,都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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