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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7-09 13:15:43 来源:乐鱼彩票 作者:乐鱼官网最新版下载 点击量: 37次 字号:[ ]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贵州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州省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邮编:550004,电话)。

  2020年,贵州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新修订《条例》各项规定要求,紧密围绕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中心工作,着力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关切、健全公开平台、强化督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扎实抓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发布。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凡是标注“此件公开发布”的政策文件,成文后第一时间上网公开,将黔府办发电新增纳入主动公开范围,全年公开7类政策文件236件,其中政府规章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31件。集中清理1979年至2019年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全面公开清理结果及文件目录,决定废止121件、宣布失效89件、修改28件、现行有效684件。坚持按季度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情况。及时公开《贵州省委关于制定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信息。全面公开2019年统计公报、2020年统计年鉴和第四次经济普查系列公报。细化公开省本级和省政府办公厅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完整公开国家和省级建议提案办理复文870余条。

  二是扎实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省政府办公厅认真履行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联动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公开疫情信息。1月20日起,在省人民政府网开设“贵州众志成城打响疫情防控战”专栏,每天通报全省最新疫情,集中发布省委、省政府重大防疫决策和政策举措。复工复产等重要政策文件及时通过“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微信公号等政务新媒体发布,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传播,提高信息公开的精准性和到达率。根据抗击疫情工作需要,细化公开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阳性检测者主要活动区域,及时公开发热门诊、隔离酒店、定点救治医院等信息,以县为单位公开风险等级及防控措施。结合复工复产复学复市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公开工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各类经营场所等防控指南。疫情进入常态化防控后,及时公开中高风险地区来黔人员、进口冷链产品监测、疫情防控能力建设、疫苗接种等防控信息。

  三是扎实抓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制定《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办法》《省政府办公厅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规程》,将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文件全部纳入解读范围,发布解读稿件44篇、图解政策56期、专家解读11期。优化政策解读工作流程,将政策解读作为发文会商重要内容,对需要解读的政策文件,未附解读材料一律不予发文。严把政策解读质量,细化政策解读材料“六要素”,对质量不高、起不到解读效果的材料要求“返工重来”,坚决避免简单重复文件内容、把“政策解读”变成“文件摘抄”等简单化做法。丰富拓展解读形式,积极探索通过案例讲解、数据呈现、一问一答等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方便公众理解和互联网传播。

  四是扎实抓好公众关切回应。持续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对于公众普遍关切的民生问题,特别是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就学就医、住房保障、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的热点舆情,及时发现、及时研判、及时回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全年通过省人民政府网发布权威回应信息360余条。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挑战,主动回应企业和公众诉求,系统梳理公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涉企优惠政策汇编,升级建设“惠企利民政策明白卡”,分30个大类梳理公开“政策简本”,全面公开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5条、服务业企业发展17条、金融支持企业发展10条、财政支持金融强化服务14条、促进农民工返岗就业24条、旅游景区有序开放50条等政策措施,以公开助推“六稳”“六保”政策落地落实。

  五是扎实抓好政民互动交流。管好用好省长—群众直通交流台、人民网省长留言板、省长信箱等互动渠道,全年办理各类网民留言7337件、办结率97.6%,网民满意度达97%。建成全省统一的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为政民互动中最频繁、最集中、最常见的问题配备“标准答案”,答问效率和互动质量明显提升。通过省人民政府网就重大政策措施征求公众意见49次。办好“省委省政府扶贫专线%。“服务民营企业省长直通车”24小时在线运行,认真倾听企业呼声,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全年受理来电来信3169件。整合办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年全省受理企业群众各类诉求285万余件,接处疫情有关诉求18.4万余件,省级工单办结率达98%,满意度超过95%。

  出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52号),进一步细化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要求,强化制度约束力。制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依申请公开办理各环节各流程,厘清工作职责边界。2020年共办理公众向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7件(含上年度结转7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相关领域。依法按时办结137件,其中予以公开21件、占15.33%,部分公开36件、占26.28%,不予公开3件、占2.19%,无法提供64件、占46.72%,其他处理情形13件、占9.49%(其中5件申请内容不明确,发出补正通知书后,申请人未再提出申请;1件为申请人在办理过程中主动撤销申请;7件申请内容不属于《条例》所指政府信息),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0件。处理未经复议直接提出的行政诉讼1件,结果维持原行政行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2件,其中1件维持原行政行为,1件为其他结果(申请人撤销复议申请)。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动态调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逐一明确公开什么、谁来公开、在哪公开、多久公开等10个关键要素,据此进一步优化省人民政府网相关栏目设置。以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为遵循,督促指导各级行政机关对过去公开不充分的信息重新补充公开,对分类混乱、查找费时费力的信息重新归类。定期对非涉密但未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清理,并对研判后能够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出台《贵州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暂行)》,对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应用进行统一规范。建立完善全省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季度检查、年度评估”三位一体监管工作机制,累计发送2000余份《贵州省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工作提示单》。持续优化完善政府网站检索功能,加强入库信息精准化管理,努力减少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时间成本。细化明确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八要素”,自上而下统一公开要求。

  一是切实抓好政府网站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依托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建设成果,全力打造“1+N”政务公开平台体系,省人民政府网全年发布信息5万余条。建成“贵州省政务公开平台”,全面整合15个相关平台,让公众“进一张网、知全省事”。建成全省统一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全省已公开的300多个规章、7000多个规范性文件逐步入库、统一管理。围绕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和重大任务,组织开展省政府网“在线期。建成全省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平台,更加便利群众提交公开申请、了解办理进度,实现依申请公开全程留痕和规范管理。牵头开发政务公开专题页面模板,为集约化以后不再单独办站的市、县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提供公开渠道,确保全部行政机关都有标准统一的专题页面公开政府信息。全面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工作。

  二是着力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统筹推进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按月进行监测分析,通过影响力排行和对问题账号进行通报提醒,有效整治“休眠”“僵尸”账号,促进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掌上服务、政民互动等功能不断健全,管办工作质量不断提升。建成全省统一的政务新媒体管理系统,逐步将全省3900多个政务新媒体纳入系统集中管理,形成全省政务新媒体矩阵,政务新媒体底数不清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重大信息协同发布机制得到有效落实。做好省政府办公厅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2020年“黔办之声”政务微博发布信息800余条,总阅读数近600万;“贵州省人民政府网”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900余篇,阅读数超2100万,总订阅数超67万。

  三是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权威公开渠道作用。着力提高省政府公报办刊质量,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等制度要求,进一步优化版面设计和栏目设置,及时准确发布省政府重要政策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全年出刊12期,完成目标任务。持续扩大省政府公报服务面,及时将部分村(居)委会、星级宾馆酒店、3A级以上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要交通枢纽站点、中职院校和中小学、市县医院等纳入免费赠阅范围,免费赠阅单位1.18万个,每期赠阅3.13万本以上,其中基层单位和公共场所占比超过90%。建好电子公报平台,进一步优化电子公报阅读界面和检索功能,坚持电子公报与纸质公报同步发行,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发布省政府公报电子版22期。

  一是建立定期通报机制。自2020年二季度起,省政府办公厅坚持按季度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年度工作要点、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决策公开、政民互动等重点工作进行抽查通报,有力倒逼工作落实、责任落实。2020年10月,牵头组建2个督查组,深入扶贫、环保、就业、教育、民政、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部门一线和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等基层一线,对政务公开进行专项督查,通过定期通报、发送督办函等方式,以点带面推动共性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认真开展考核评估。继续将政务公开纳入省直机关2020年度目标绩效管理体系,会同省政府新闻办、省网信办等单位,精心制定《2020年度省直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专项目标考核实施方案》,对41家省政府部门、4家党的工作机关加挂行政机关牌子的单位进行考核评分。继续委托第三方机构,结合实际编制《贵州省2020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办法》及指标体系,对42个省直部门、9个市(州)和88个县(市、区、特区)政府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在全省政府系统秘书长和办公厅(室)主任会上通报评估结果。

  三是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省政府办公厅连续5年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厅干部教育培训计划,2020年8月,顺利举办“全省政府系统2020年度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班”,来自省直部门和市县政府的100名政务公开联络员参训。在培训期间创新开展“找差错找不足”活动,参训学员两两结成对子,互相查找对方门户网站存在的差错和不足,累计查找出240多个问题短板,逐一推进整改到位,有力促进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提升。

  一是信息公开的“含金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个别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中,信息发布不够精准,仍有不少工作动态信息或程序性新闻报道,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尚未完全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的刚性约束力有待继续加强。

  二是重大决策预公开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强化。对一些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虽然也在政府网站上征求公众意见,但是没有同步通过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报刊、电视、广播等渠道扩大知悉范围。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不足10个工作日。

  三是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办法》印发之后,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基本做到“应解读、尽解读”,但部分单位送审的解读材料质量不高,有的以起草说明“充数”,有的仅仅是政策文件的“压缩版”。政策解读形式多以文字解读为主,其他形式的解读还比较少。

  四是回应关切的时效性和有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回应关切信息中,有的是转载新闻媒体报道,有的直接转发相关政策文件,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政府自主发布的权威回应还不多,主动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够强。

  下步工作中,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将按照中央和省委深化政务公开的要求,认真执行落实《条例》各项规定,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全省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村级延伸,让基层政务公开不留“死角”。指导各级行政机关继续完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和制度体系,组织对标准规范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地生效。对省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专栏进行优化升级。

  二是继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把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关口,严格执行重要政策文件发文会商制度,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应解读、尽解读”的原则,持续做好重要政策文件的发布解读工作。督促指导各级行政机关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专题页面建设和栏目设置,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精准性和“含金量”。

  三是继续抓好公开平台体系建设应用。继续完善全省“1+N”公开平台体系,大力推进“贵州省政务公开平台”与其他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加快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录入进度,加强依申请公开平台推广应用,组织做好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平台上线运行各项工作。提升政务新媒体管理运维质量,对无力维护的政务新媒体限期进行关停,抓好精品账号打造,依托政务新媒体推出更多优质政务服务。抓好省政府公报稿件搜集、编辑、出版、发行等工作,组织开展好省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

  四是继续提升政民互动水平。更加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凡是不涉密的,一律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台账化推进回应关切各项要求落地落实,对公众高度关切的事项,通过下发回应通知书等形式,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开展权威回应。

  由于省本级无集中采购机构,本报告第二部分“集中采购项目数量、采购金额”统计口径为进入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协议供货项目数和采购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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